职业病维权_职业病如何赔偿-职业病网
“职业病稿件征集”

欢迎广大网友就职业病相关问题踊跃来稿,我们将根据稿件酌情给予酬劳!详情>

投递:zybwkefu@foxmail.com

大家都在搜: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目录职业病鉴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尘肺病

职业病维权释义

职业病维权就是指维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和企业工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相关法律法规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解出现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认真总结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于2009年7月起草了《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

常见的维权有哪些?

1.防治维权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若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社会保险,劳动者可申请维权。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对工作场所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可以进行举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2.工伤维权

2.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若出现上述情况,用人单位不与认定时,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维护权益。

2.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费用,可申请维权。

职业病维权是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为目标。根据有关规定,只要是权益遭到侵害,都可以申请维权。

如何维护您的权利?

1.农民工维权主要有哪些途径?

(一)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二)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拖着不办,或者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官司,对法律问题搞不懂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当地新闻媒体、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寻求帮助;

(五)如果想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或者遇到具体问题需要咨询的时候,可以拨打“12333”免费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工作人员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2.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3.遇到工伤怎么办?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自己长期在煤矿、采石场或有毒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4.哪些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

(二)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等;

(三)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等;

(四)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

(五)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不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等;

(六)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责任由农民工自负等;

(七)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

(八)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非法用工主体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

(九)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如提供虚假信息、违法乱收费等;

(十)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如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

(十 一)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等侵犯其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

5.哪些情况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因职工流动发生的争议;

(六)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

(七)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八)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九)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发生的争议;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职业病网专业维权

职业病网在全国各省都有对应律师事务所、金牌专家为您维权保驾护航;为保障广大劳动者利益,职业病网正在加大维权团队建设力度,已经有数例维权成功案例。同时,您可以在线提交:我要维权,或者联系客服为您解答。

职业病网维权案例

工伤维权:张某某

维权简介:

2016年x月x日,重庆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仲裁纠纷案件,这起矛盾激烈、申请方情绪激动、行为极端的工伤案件,经法官们采取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双管齐下的方法,在12天时间内得以圆满执结。
该院受理后,多次xxx公司调查xxx公司的法人xxx,因企业经营不当、投资失败,于今年初到安徽省另寻投资,由于企业严重亏损,法人又不在当地,执行陷入僵局。就此,其家人每日来法院进行催促、诉苦,面对当事人医疗上和生活上的困难,案件执行迫在眉睫。

维权结果:

经法官的反复督促和协调,xx公司将5万元的执行款交到了法院,尚欠8000元。为了全部实现申请人xxx的合法权益,让其的职业病早日治愈,经请示院长决定余款由法院先行垫付。拿到全部钱款后,xxx喜极而泣,动情地对法官说:“谢谢、谢谢,你们辛苦了。”至此,这起申请方行为严重过激的执行案件在该院法官的爱心化解下终告消融,但也折射出偏远山区少数农民法律素质低,法官在执行案件时面临更大的艰难。

  • 我要维权,职业病网能帮我维权吗?

    点击进入:我要维权

  • 和您同样需要维权,看看他们?

    点击进入:维权需求

  • 我需要体检,职业病网能够体检吗?

    点击进入:需求发布

“职业病公众号”

公众号-职业病

“职业病手机网站”

手机版网站

郑重声明:本网站信息仅供健康参考,并非医疗诊断和治疗依据,不能代替医院和主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80100  渝ICP备17013630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117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渝)-经营性-2018-0005 重庆工商

CopyRight2007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版权所有:职业病网

全国免费热线:400-0181619

职业病网 - 专业的职业病门户网

有害信息举报:023-63555815 举报QQ:3484469351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