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职业病网2019-4-5 18:01:00
浏览:(267) 点赞:(0) 评论:(0)
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关于尘肺病的伤残等级鉴定和工伤赔偿标准是很多朋友都很关心的问题。本篇文章给大家说说职业病尘肺病的工伤赔偿标准。如已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尘肺病,还不确定伤残等级的,建议先看《工伤|职业病尘肺病的伤残等级鉴定》?估量自己的伤残等级,再来看该级别的工伤赔偿标准。
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关于尘肺病的伤残等级鉴定和工伤赔偿标准是很多朋友都很关心的问题。本篇文章给大家说说职业病尘肺病的工伤赔偿标准。如已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尘肺病,还不确定伤残等级的,建议先看《工伤|职业病尘肺病的伤残等级鉴定》估量自己的伤残等级,再来看该级别的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我国伤残等级(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
根据《工伤|职业病尘肺病的伤残等级鉴定》一文,我们可以知道尘肺病的伤残等级在一级至七级之间(此处不细说哪种情况是几级了,大家可以点击文章链接去看原文),那我们来看看一级至七级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不用上班),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每月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养老保险: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领取养老金。如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换句话说,养老金不会低于伤残津贴。
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六级的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可以从这三种赔偿中选一种)
1.每月工资
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发放每月工资。(劳动者要上班)
2.每月伤残津贴(原工资*70%或原工资*60%)
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缴纳社保。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劳动者不用上班)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七级的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被鉴定为七级的,可获得: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关系自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相关阅读:《工伤|职业病尘肺病的伤残等级鉴定》
以上就是职业病尘肺病的工伤赔偿标准。如想进一步讨论交流或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劳动者病人可加QQ群号:480720515;专业从业人员可加QQ群:663924660;如有意加微信群请加微信号lixiaoyandj,备注“进职业病网交流群”即可。
责编:李晓燕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延伸阅读
评论原文:
评论
公众号-职业病
手机版网站
郑重声明:本网站信息仅供健康参考,并非医疗诊断和治疗依据,不能代替医院和主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80100  渝ICP备17013630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117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渝)-经营性-2018-0005 重庆工商
CopyRight2007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版权所有:职业病网
全国免费热线:400-0181619
职业病网 - 中国专业的职业病门户网
有害信息举报:023-63555815 举报QQ:3484469351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