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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中国职业病网2019-1-23 17: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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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带:
      
      (一)委托书
      
      (二)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身份证或户口
      
      (四)住院期间所有住院病储(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住院期间X线片、CT片及报告单。
      
      鉴定地点:因为对于伤残的原因不同而有不同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丧失劳动力鉴定:属于社保局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其主要针对的是要求提前退休和退职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2、地方残疾人等级的鉴定:有户籍地残疾人联合会指定二级以上医院、时间、科室鉴定;
      
      3、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有处置交通事故的部门指定,具有资格的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伤害等级鉴定;
      
      4、治安、刑事伤害鉴定:有处置事件(案件)派出所、法院指定,具有资格的司法伤害鉴定机构,进行司法伤害等级鉴定;
      
      5、残疾军人等级鉴定:有民政局指定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直属荣军医院鉴定伤残等级,这里主要对象为部队才退役的七级残疾军人在鉴定(复检),补评定残疾军人的退役军人残疾等级鉴定、退役残疾军人调整残疾等级鉴定和对《残疾军人证》有效期到达时的抽检。
      
      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弗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好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自2014年5月20日起,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对一般肢体骨折采用内固定手术的受害人须在在二次手术后才允许进行伤残鉴定,外固定手术的需要将外固定去除后进行。脊椎和脑部损失至少需要6个月。
      
      伤残鉴定的重要性
      
      获得赔偿的多少和能否为你争取到最有利的司法鉴定意见密不可分。
      
      鉴于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其公正性、权威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容质疑。包括交通事故在内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司法实践中伤残(司法)鉴定结论对受害人获得赔偿数额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为在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中伤残赔偿金是最主要的赔偿项目,是获得赔偿数额最大的一块。另外只有构成伤残等级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抚慰金这个赔偿项目。对于受害人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的赔偿额的确定司法鉴定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误工、营养、护理期限同样需要司法鉴定意见来给法官做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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