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职业病网2019-2-28 13: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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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的职业性接触性皮炎(occupational contact dermatitis)的职业病诊断标准——《GBZ 20——2019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新标准对致病物质进行了调整,增加新致病物,并对致病物分类进行了调整。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的职业性接触性皮炎(occupational contact dermatitis)的职业病诊断标准——《GBZ 20——2019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新标准对致病物质进行了调整,增加新致病物,并对致病物分类进行了调整。根据新标准,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常见致病物如下所示:
一、以刺激作用为主的致病物
(一)无机性原发性刺激物
酸类如硫酸、硝酸、盐酸、氢氟酸、氯磺酸、次氯酸、铬酸等。碱类如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铵、碳酸钠等。某些金属及其盐类如锑和锑盐、砷和砷盐、重铬酸盐、氯化锌、氯化镓、氟化铍等。
(二)有机性原发性刺激物
有机性酸类如醋酸、甲酸、水杨酸、苯酚等。有机碱类如乙二胺、丙胺、丁胺等。有机溶剂类如松节油、二硫化碳等。
(三)石油及其产品,包括沥青、焦油、各种润滑油等
(四)有机卤素化合物,如多氯联苯、氯酚类、氯萘等具有特殊的刺激作用的化合物。
(五)动物:松毛虫、桑毛虫、隐翅虫、蜂、螨虫、蜱虫、水蛭、水母等。
(六)植物:无花果、鹅不食草、薰衣草、薄荷、常春藤、臭椿、红花(藏红花)等。
(七)农药
杀虫剂(敌敌畏、敌百虫、水胺硫磷、甲胺磷、杀虫双、苯并呋喃酮等),杀螨剂,杀菌剂及除草剂(百草枯)等。
(八)其他:玻璃纤维、石棉、肥皂、合成清洁剂、助焊剂、脱毛剂、消毒液、染发剂等。
二、以变态反应为主的致病物
(一)染(颜)料及其中间体
酱紫、立索尔大红、基本红、分散蓝106、分散蓝124、萘胺黄、荧光染料、现代美容产品中染料、对苯二胺、间苯二胺、间苯胺黄、二硝基氯苯、对氨基酚、氨基偶氮苯、联苯胺等。
(二)橡胶、橡胶制品及其加工过程中的促进剂和防老剂
乳胶、乳胶制品(乳胶手套等)、天然橡胶、橡胶制品(包括橡胶手套、护目镜、把手等)、秋兰姆类促进剂(包括二硫化双亚戊基秋兰姆、一硫化四甲基秋兰姆、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二硫化四乙基秋兰姆等)、卡巴混合物类促进剂(包括1,3-二苯胍、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锌、二丁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锌等)、巯基混合物类促进剂(N-环已基苯并噻唑次磺酸胺、二硫化二苯并噻唑、2-巯基苯并噻唑、吗啉巯基苯并噻唑等)、六亚甲基四胺(乌洛托品、促进剂H)、苯基甲萘胺(防老剂A)、苯基-β-萘基胺(防老剂D)、N-苯基-N-环乙烷基-对苯二胺(防老剂4010)、N-异丙基-N-苯基-对苯二胺(防老剂4010NA)、N,N,-二苯基-对苯二胺(防老剂PPD)等。
(三)天然树脂和合成树脂
桉树油、大漆、苯酚树脂、甲醛树脂、三聚氰胺甲醛树脂、酚醛树脂、对叔丁基酚醛树脂、脲醛树脂、环氧树脂、双酚F环氧树脂、苯胺环氧树脂、聚酯树脂等。
(四)金属及其盐类:镍、钴、铬、金、汞、钛等及其盐类。
(五)香料
肉桂醛、肉桂醇、氢化香茅醛、羟基香茅醇、戊基香茅醇、香兰素、葵子麝香、香叶醇、丁子香椿、异丁子香椿、樱草素等。
(六)药物:青霉素、盐酸氯丙嗪、磺胺噻唑等。
(七)清洁剂:肥皂添加剂、合成清洁剂、咪唑烷基脲(洁美115)等。
(八)植物:檀木、乌木、柚木、桦树、漆树等。
(九)显影剂类:密妥尔(硫酸对甲基苯酚)、三聚甲醛、TSS(二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等。
(十)其他:三氯乙烯、丙烯酸类聚合物、酮类聚合物、异氰化合物、硫酸二甲酯等。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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