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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健委、应急厅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职业病网2019-1-28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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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近日,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在201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是2019年重点工作,大家可以学习借鉴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和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在201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是2019年重点工作,大家可以学习借鉴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和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的通知》。


    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jpg


      现将该文件全文附上: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文件

      苏卫监督(2018J1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管局:


      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省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从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整到新设立的卫生健康部门,下一步各地也将随之作出相应职能调整。为确保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职业卫生工作平稳过渡


      各级卫生计生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地要根据职责分工一如既往的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确保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期间,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切实做到职能一天未移交、监管一天不放松,严防出现责任缺位、工作断档的现象。


      二、认真履职尽责,继续做好职业卫生重点工作


      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行动方案的要求,绕年度工作计划,继续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作为,积极谋划,提前做好职能整合的前期准备工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明确当前工作重点,继续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等工作,实现相关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为职能交接做好基础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协调处置好机构改革期间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明确职责分工,对已经发生或在机构改革期间发生的职业危害事件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三、积极主动担当,认真处理职业卫生信访投诉事项


      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过程中,各地要按原有职责分工,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要主动担当,依法处理。省卫生健康委接到的相关信访举报事项,需转当地处理的,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转当地卫生计生委,其中涉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的事项,应由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妥善处理。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职能调整到位前,要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确保信访工作不推诿、不缺位。


      四、持续加大力度,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职业卫生“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和日常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年度工作部署,把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作为重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同时,卫生计生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监督执法情况的相互沟通和协作,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无缝对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国家卫生健康委、省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印发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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