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皮肤疾病释义
放射性皮肤病是由于放射线(主要是X射线、β射线、γ射线及放射性同位素)照射引起的皮肤损伤。
病理概况康复案例科普视频
基本简介
皮肤是人体面积最大的器官,它包围着整个人体,直接与周围环境接触,对于任何生产性有害因素,皮肤总是最先接触,因而职业性皮肤病在职业性疾病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据湖南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暴露于物理因素中的员工,皮肤病的患病率为70.3%,而放射性皮肤病占物理因素皮肤病的首位。
疾病特点
急性放射性损伤 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是指身体局部受到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多次大剂量(X射线、γ射线及β射线等)外照射所引起的急性放射性皮炎及放射性皮肤溃疡。 潜伏期为数日,按损伤轻重分为4度。一般对表皮细胞的损伤,最初仅表现为细胞增殖减少。若超过阈剂量,局部可出现暂时性炎症反应,表现为毛囊丘疹和暂时脱发,即I度损伤。 I度损伤于照射局部出现,有界限清楚的红斑,2-6周内最明显,有灼热和刺痒感,脱发,红斑消退后出现脱屑和色素沉着。随着放射剂量的增加,症状由干性皮炎(红斑)进展到渗出性反应,即Ⅱ度损伤。1-3周局部形成潮红、肿胀、水疱,继而形成浅表糜烂面、红斑、自觉灼热或疼痛,以后结痂,愈合遗留色素沉着、永久性脱发等。病变程度重时可累及真皮深部或皮下组织,形成腐肉及坏死性溃疡,即Ⅲ度损伤。 数小时至10天,红斑出现麻木、瘙痒、水肿、剧烈刺痛、水泡、坏死、溃疡等,为Ⅳ度损伤。 急性放射性皮炎因损害程度和范围不同,可伴有白细胞下降及轻重不一的全身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慢性放射性损伤 由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迁延而来或由小剂量射线长期照射(职业性或医源性)后引起的慢性放射性皮炎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溃疡。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分为三度。 I度为皮肤干燥、色素沉着或脱失、粗糙,指甲灰暗或纵嵴色条甲; Ⅱ度为皮肤角化过度、皲裂或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指甲增厚变形等; Ⅲ度为坏死溃疡、角质突起、指端角化融合、肌腱挛缩、关节变形、功能障碍等。 受到慢性放射性损伤,皮肤可发生扁平或疣状有质增生,或形成顽固性溃疡,可继发基底细胞癌或鳞癌。
治疗方案
放射性损伤处理 急性损伤应立即脱离辐射源,防止被照皮肤再次受到照射或刺激;疑有放射性核素沾染皮肤时,应及时清洗,并予以去污处理;对危及生命的损害(如休克、外伤和大出血),应旨先进行抢救处理。 对职业性放射工作人员,I度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患者,应妥善保护局部皮肤,避免外伤及过量照射,并作长期观察;Ⅱ度损伤者,应视皮肤损伤面积的大小和轻重程度,减少射线接触或脱离放射性工作,井给予积极治疗;Ⅲ度损伤者,应脱离放射性工作,并及时给予局部和全身治疗。对久治不愈的溃疡或严重的皮肤组织增生或萎缩性病变,应尽早手术治疗。
预防措施
时间防护 人体受到辐射的剂量与受照射时间成正比,照射时间越长,吸收的剂量越多,相应对身体的损伤也就越大。所以,减少人员在放射场中逗留的时间,便能起到防护作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员不得不在大剂量率环境中工作时,应严格限制个人的操作时间,使受照剂量控制在适当的水平。 距离防护 对于点状放射源,在不考虑空气对射线的吸收时,人体受到的剂量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即距离增加一倍,剂量减少至1/4,所以应尽量增加人体与辐射源的距离,如遥控操作或采用适当的工具等。 屏蔽防护 在实际工作中,仅靠时间和距离这两个因素来调节,往往有一定局限。为了取得更好的防护效果,还需要在放射源和人之间设置一定的屏蔽体,用以减少和消除放射对人体的损害。 对于不同的放射,应采取相应的屏蔽材料进行屏蔽防护。大部分需要屏蔽的放射是X射线和γ射线,屏蔽这两种射线的材料很多。根据材料的性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高原子序数的金属材料,如铅、铁等,另一类是通用建筑材料,如混凝土、砖、土等。 个体防护 开放源工作一定要根据不同工作性质,配用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具,如手套、工作服、防护鞋、帽等。
尘肺三期:张二娃
- 患病情况:
暂无介绍。
治疗过程:暂无介绍。
治愈现状:暂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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