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职业病网2018-9-13 16: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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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北京市安监局获悉,上海宝冶集团沈阳建筑有限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罚8万元。
职业病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安监局获悉,上海宝冶集团沈阳建筑有限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罚8万元。
上海宝冶集团沈阳建筑有限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宝冶集团沈阳建筑有限公司未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北京市安监局开具处罚决定书(京安监罚【2018】职卫-06号),罚款80000元。
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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