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职业病网2014-8-5 17: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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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培训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5条和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单位…
培训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5条和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培训单位:重庆朕尔卫生职业培训学校
培训范围及对象:九龙坡金凤镇、铜罐驿镇、陶家镇、渝州路、西彭镇、华岩镇、白市驿,九龙镇,金凤园区等地矿山开采业、机械制造、化工、建材领域的用人单位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措施以及职业卫生个体防护措施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突出工程防护和职业健康日常管理。
培训方法:培训采取专家讲授和学员互动提问等方式,受到广大企业员工的普遍欢迎,参训人员在课堂上踊跃提问、积极发言,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培训效果:通过培训,有效普及了职业健康相关知识,使企业理清了工作思路,增强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加深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排查、法律责任等相关知识的理解,收效甚好,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按照国、省、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理清职能、抓住重点、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职业健康工作,为今后落实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消除职业病,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受到了广大企业的一致好评。
重庆市九龙坡区职业健康培训现场图集:
重庆市九龙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包局长就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对参训人员进行深刻讲解。
重庆市九龙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王科长为参训人员讲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
重庆朕尔卫生职业培训学校专家为参训人员讲解职业病防治、个体防护知识。
渝州路街道职业健康培训现场
西彭镇政府职业健康培训现场
华岩镇西山村职业健康培训现场
白市驿职业健康培训现场
九龙镇重庆朕尔卫生职业培训学校本校区培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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