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安监局2017-10-2 17:11:14
浏览:(1404) 点赞:(0) 评论:(0)
2017年9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决定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等38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延续。甲级资质延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
2017年9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决定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等38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延续。甲级资质延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
附件下载:2017929甲级资质延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表.doc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7年 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公布,第80号修正)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等38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延续。
特此公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9月26日
职业病网有更多职业病知识,想知道职业病病人有哪些福利吗?想了解如何防治职业病吗?请关注职业病网。
更多职业病法律法规知识请参考阅读:职业病网【法律法规】栏目
友情提醒
以上就是关于《2017最新甲级资质延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表免费下载》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或者需要,可以:
1、职业病维权:职业病维权专题;职业病体检:职业病体检专题;
2、在线咨询或者电话咨询。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评论原文:
评论
公众号-职业病
手机版网站
郑重声明:本网站信息仅供健康参考,并非医疗诊断和治疗依据,不能代替医院和主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80100  渝ICP备17013630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117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渝)-经营性-2018-0005 重庆工商
CopyRight2007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版权所有:职业病网
全国免费热线:400-0181619
职业病网 - 中国专业的职业病门户网
有害信息举报:023-63555815 举报QQ:3484469351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