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安监局2018-2-23 15: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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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2018年第4号),批准下列11915名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反映。
附件下载: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第二批).doc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2018年第4号),批准下列11915名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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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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