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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基甲酰胺中毒的危害及预防

来源:中国职业病网

时间:2018-4-23 11:17:24

  • 摘要
  • 二甲基甲酰胺为无色、常有鱼腥味的液体。可溶于水和一般有机溶剂,与碱接触可生成二甲胺。遇明火、高热可引起燃烧爆炸。能与浓硫酸、发烟硝酸剧烈反应甚至发生爆炸。

            1.概述

      二甲基甲酰胺为无色、常有鱼腥味的液体。可溶于水和一般有机溶剂,与碱接触可生成二甲胺。遇明火、高热可引起燃烧爆炸。能与浓硫酸、发烟硝酸剧烈反应甚至发生爆炸。

      2.接触机会与健康危害

      二甲基甲酰胺(DFM)在工业上用途较广,在制造聚氯乙烯、聚丙烯腈等合成纤维过程中用作溶剂,亦用于有机合成、染料、制药、石油提炼、树脂、皮革、实验室等方面,凡从事上述作业人员均有可能接触本品。二甲基甲酰胺可经呼吸道、皮肤和胃肠道吸收,对皮肤、黏膜有刺激性,能引起中枢神经、肝、肾、胃损害。

      3.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

      高浓度二甲基甲酰胺(DFM)吸人或严重的皮肤污染可引起急性中毒。发病潜伏期依接触量和接触时间长短而定,一般为6~12h。吸入蒸气后,可产生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短期内大量接触时,可出现头痛、头晕、嗜睡、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上腹部剧烈疼痛、顽固性便秘等,中毒严重者伴消化道出血。中毒数天后,部分患者发生肝、肾损害,表现为肝肿大、肝区压痛、黄疸、肝肾功能损害。此外,心血管系统出现一过性损害,如心动过速或过缓、心律失常及低血压。经皮吸收者,除可有全身中毒症状外,污染局部可见皮疹、肤色发白、水肿、水疱、破溃、脱屑等改变,并有麻木、瘙痒、灼痛。本品溅入眼内可引起角膜损伤。

      (2)慢性中毒

      长期低浓度接触浓度二甲基甲酰胺(DFM)蒸气后可有皮肤、黏膜刺激症状,以及头痛、头晕、睡眠障碍、记忆力减退、胸闷、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胃痛、便秘、肝大、黄疸、肝功能障碍、尿中尿胆原和尿胆素增高、尿蛋白阳性。

      4.救治原则与其他处置

      本病无特效解毒剂。中毒发生后应及时脱离现场,皮肤污染时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眼污染时用清水彻底冲洗,必要时请眼科检查,口服毒物必须彻底洗胃。在皮肤灼伤愈合后出现肝脏病变的表现,故在早期即应注意,给予必要的治疗,如用维生素B族、维生素C、葡萄糖等,应严密观察,有无迟发性肝病的发生。重点保护胃及针对中毒性肝病。

      ①卧床休息。

      ②清淡、富含维生素易消化的饮食。

      ③给予维生素B族。

      ④葡萄糖液注射。

      ⑤选择一两种常用的治疗药物如酵母片、肝泰乐、肝乐、维丙肝、胆碱等。

      ⑥较重者可用糖皮质激素,一般用地塞米松20~60mg/天,分次肌注,用药不超过一周,逐步减量。需特别注意副作用,尤其是胃肠道出血。

      ⑦其他对症、支持治疗。中医辨证论治。

      5.预防安全与劳动保护

      ①车间空气中二甲基甲酰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mg/m3。

      ②加强车间通风排毒,在生产聚酰亚胺制品过程中,有二甲基甲酰胺溶剂散发,因此尽可能做到生产密闭化。

      ③改革工艺,用减压升华法,代替重结晶法精制单体,以免单体粉尘飞扬。

      ④应避免本品与碱性液体接触,以免产生另一毒物二甲胺。

      ⑤注意个人防护,一旦皮肤被污染,立即用清水冲洗。

      ⑥定期监督生产场所空气中二甲基甲酰胺的浓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以防中毒。

      ⑦二甲基甲酰胺作业工人应做好就业前和定期体检,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慢性肝炎、严重的神经衰弱和皮肤病属于职业禁忌证。

      ⑧近年来小工厂中应用本品,不了解其毒性,也不注意防护,故发生急性中毒增加,卫生部门应加强宣教,以便早期诊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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