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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救助落户株洲市二医院, 贫困患者诊疗费用全免

hanzi 2019-01-25 04:29:54

  近日,“2018年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救助救治暨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在长沙市召开,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易露茜、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张贻瑞等领导在会上做了重要发言,我院副院长易建、医务科副科长卢安剑和呼吸内科主任刘和平受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株洲煤炭资源丰富,同省内其它地区一样,尘肺病发病率较高,尘肺病例占据全市职业病报告总数的80%以上,特别是攸县,发病人数较多。尽管现在很多开采条件差的非法矿井都被清理,但尘肺病的治疗却仍需要继续,一些患者本身就比较贫穷,更是无法承担长时间、高费用的反复住院治疗,尘肺病患者的治疗是一个长期过程。为了帮助这些尘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2017年3月,湖南省正式出台《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实施方案》,启动了尘肺病农民工救治救助行动。救助工作主要关注无钱治病的贫困户及农民工。过去近万元一次的诊疗费用,在三级医院,患者要自付好几千,如今,尘肺病患者在市二医院呼吸内科诊疗,只需要承担几百元(原则上不超过总费用的7%),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实行治疗费用全部报销。


  到我院实施农民工尘肺病救治救助的患者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救助救治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具有株洲市(包括五县)内的户籍;


  2、确诊为职业性尘肺(包括矽肺和煤尘肺等)或临床诊断的尘肺病,必须由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认定(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认定);


  3、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


  4、参加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符合条件的患者,来我院治疗需持本人身份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尘肺病临床诊断证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农合和居民医保)、本人户囗本、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贫困手册等相关资料并填好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患者申报审批表后,方可按流程办理入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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