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是城市里最辛苦的一群人,却总是处在唯恐拿不到工资的焦虑中,这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农民工入工会,是他们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为农民工维权,是工会和劳动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问题已摆在面上,相关改革赶紧启动吧。
目前,全国有4000万以上的建筑工人,合同签订率普遍较低,工人维权时屡遇举证尴尬。在北京,有9名建筑工变换思路,凑到一起,要求加入工会。但他们的想法碰了“钉子”。工会明确告知,有劳动合同才能加入工会。他们大惑不解:“我们就是因为拿不到劳动合同,才希望加入工会维权的!” “这事怎么成了一个死循环?”
工会章程里明确规定,“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可以加入工会。可是当建筑工老何们寻觅组织,要求入会时,却不得其门而入。他们遭逢的场景是在公共服务部门办过事的农民工熟悉的:问明来由后,窗口就向求助者要一堆证明和文件,如果没有就会被要求“准备齐了资料再来”,然后就是“下一个”。怎么准备这些材料,很难在窗口前问得清楚。就算问清楚了,所需材料也经常是“龙肝凤胆”级的,不可轻易取得。
河南民工张海超患上尘肺病想做职业病鉴定,被诊断机构告知:必须持用工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健康档案资料,才给鉴定。这根本就是要求尘肺病工友 “与虎谋皮”。沈阳一位勤杂工为讨千元工资,被劳动部门要求出示9种证明:“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公司登记情况咨询卡”、“仲裁争议申请书”、“劳动争议案件证据清单”……否则不予立案。名目繁多的表格和文书彻底难倒了这位不怎么识字的工友。现在,9名建筑工仅仅是想加入工会,其诉求看上去远比职业病维权和向单位讨薪更容易实现,可他们一样踏进了程序迷阵:因为没劳动合同才想入工会,以便求“娘家”帮忙签协议,可是“娘家”的答复是,入工会的先决条件是有劳动合同,否则免谈。
农民工是城市楼宇建设的主力军,也是劳资关系中的弱势群体。他们不但经常遭到无良包工头和用人单位的欺诈和赖账,就连一份像样的劳动合同也求而不得。老何等工友为难入工会而感到失望,他们不知道,就算加入了工会,维权之路也未必通顺。《劳动合同法》固然规定了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依法对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的劳动者给予支持,但在现实世界中,工会在一个单位中多处于边缘位置,靠单位领导拨付“粮饷”,也就无力制约领导的行为。就算是地方上的总工会,他们既无行政执法权,也无项目审批权,还是无法左右企事业单位的决定。
因而,要想通过工会进行实质性维权,需要分两步走:一是通过顶层设计,提升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监督权,使工会告别从属地位,挺直腰杆与用人单位对话,维护工人权益;二是简化加入工会的程序,让有工人的地方就有工会,有靠工资吃饭之实者就能加入工会,加入工会者就能得到工会的庇护。农民工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文案知识不多,就不要通过什么材料和证明为难他们了,只要有给工人办事的诚意,就不难找到确定身份的“活办法”。这个要求同样适用于劳动仲裁部门、职业病鉴定中心以及其他为农民工服务的窗口行业。
工友老何很怀念20年前给建筑国企打工的经历,按月发薪,从不拖欠。遗憾的是,进入“包工头”时代后,规范和保障也随着很多国企的转制而瓦解了。这样的变化令人痛心。建筑工是城市里最辛苦的一群人,却总是处在唯恐拿不到工资的焦虑中。这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农民工入工会,是他们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为农民工维权,是工会和劳动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问题已摆在面上,相关改革赶紧启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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