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化学毒物危害作业分级
时间:2019-4-16 16:33:58
今天重点给大家介绍我国工作场所化学毒物危害作业分级方法,大家一起学习吧。
一、分级原则
1.应在全面掌握化学物的毒性资料及毒性分级,劳动者接触生产性毒物水平和工作场所职业防护效果等要素的基础上进行分级,同时应考虑技术的可行性和分级管理的差异性。劳动者接触生产性毒物的水平由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劳动者接触生产性毒物的时间和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决定。
2.分级前应确定需要进行分级的作业,应通过系统调查识别作业场所生产性毒物的产生过程、分布范围和采取的控制防护措施,收集工人既往的健康监护资料和事故资料,全面进行职业接触评估后确定。
3.应定期对分级结果、预防控制措施的建议及其效果进行评估确认。如发现有关参数变动时应重新进行分级,并提出新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建议。
4.应严格按照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要求进行检测,采样工人数量及样品数必须符合标准的最低要求。否则不能开展对该作业的评估。
5.分级完成后应编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报告书,报告书的内容应包括分级依据、方法、结果以及分级管理建议和应告知的对象。
6.分级结果应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者和相关劳动者。
7.分级过程的全部资料应归档并妥善保存。
二、化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分级指标)
急性毒性:包括急性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急性经皮半数致死量LD50;
刺激与腐蚀性:指毒物对眼睛、皮肤或粘膜刺激作用的强弱程度;
致敏性:根据对人致敏报告及动物实验数据确定;
生殖毒性:根据对人生殖毒性的报告及动物实验数据确定;
致癌性:根据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致癌性分类划分致癌性;
扩散性:指化学毒物常温下或工业中使用时状态及其挥发性(固体为扩散性);
蓄积性:指化学毒物的蓄积性强度(蓄积系数)或在体内的代谢速度(生物半减期);
实际危害后果与预后:指中毒病死率和危害预后情况。
三、有毒作业分级
0级(相对无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对劳动者健康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应继续保持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一旦作业方式或防护效果发生变化,应重新分级。
Ⅰ级(轻度危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存在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警告及防护标识,强化劳动者的安全操作及职业卫生培训,采取定期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等行动。
Ⅱ级(中度危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引起劳动者的健康损害。应及时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限期完成整改措施。劳动者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使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Ⅲ级(重度危害作业):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极有可能引起劳动者严重的健康损害的作业。应在作业点设置明确警示标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劳动者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对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整改完成后,应重新对有毒作业进行分级评估。
供稿人:籍汝琳